时间:2025-06-01 20:26:40 作者:转发动图表情包侵权吗?答案来了 浏览量:62863
转发动图表情包侵权吗
近日,上海杨浦区法院判决某公司因擅自传播《大话西游》动图表情包赔偿5500元,引发不少习惯使用动图表情包的用户疑问:随手转发动图表情包会侵权吗?
看似随意转发动图或表情包的行为,实则可能触及著作权与肖像权法律红线。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付继存表示,判断转发动图或表情包是否侵权,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动图或表情包是否具有独创性表达,是否获得合法授权,或者是否存在无需授权的法定事由等。
从著作权的角度来看,截取影视作品的场景或片段形成的动图或表情包,仍然是影视作品的一部分。在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未届满时,除部分情况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转发这些动图或表情包,便侵犯了影视作品的著作权。此外,若转发的动图或表情包包含自然人的肖像、且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转发行为还可能侵犯肖像权,除非获得肖像权人许可,或者符合法定例外事由。
付继存介绍,电影、电视剧等影视作品动图构成合理使用要符合特定情形,主要包括个人使用、适当引用、新闻报道、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等。
对于这些合理使用情形,只有在适当引用、新闻报道时,影视作品的动图或表情包可以被依法公开传播,其他行为都不能涉及公开传播。付继存举例说,在课堂教学中使用影视作品动图,可以构成合理使用,但一旦在网络平台传播,就不再属于合理使用;在微信私人聊天时使用影视作品动图可以构成合理使用,但若对外转载,同样不再属于合理使用。
当前很多用户喜欢对影视作品进行二次加工创作,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侵权风险不容忽视。付继存表示,用户在对影视作品进行二次加工创作时,要从使用素材和使用行为两方面注意侵权的可能性和赔偿责任的大小。
使用素材方面,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未届满的影视作品的截图、动图等内容,通常受著作权法保护。使用行为方面,二次加工创作的合法性要从使用目的、使用方式与使用效果等方面来判断。如果二次加工创作成果与原影视作品仍具有较大的市场替代性,构成侵权的风险就较大。同时,对二次加工创作成果的后续使用行为,用户也需谨慎。如果是微信私人聊天这种私人交往中的使用,无论是直接使用影视作品截图或动图,还是使用二次加工创作的影视作品截图或动图,通常不会构成侵权。
针对上述侵权风险,付继存建议,一是合法采购,使用影视作品进行二次加工创作时,要从著作权人处获得使用许可,尤其要明确是否允许改编、是否放弃或限制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行使、是否允许后续的商业使用;二是创作引领,二次加工创作要按照合理使用所要求的使用目的、使用方式与使用效果,在使用原影视作品的同时投入足够且合理的独创性表达;三是管控传播,使用影视作品进行二次加工创作确实可能构成合理使用,但是超出合理使用的传播行为,仍然构成侵权。对于符合合理使用的情形,应通过技术措施限制传播范围,避免衍生侵权风险。(经济日报 记者 李思雨)